京發改〔2007〕58號
各區(縣)發展改革委,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中石油華北銷售北京分公司,北京龍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汽油價格的通知》(發改電[2007]5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本市汽油批發基準價格和零售基準價格從1月14日零時起調整(具體價格見附件)。各成品油經營單位可以零售基準價格為基礎,在上下8%的浮動幅度內,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二、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成品油批發價繼續實行差率管理。執行配送制的成品油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執行非配送制的成品油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5%。
三、各成品油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成品油價格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明顯位置公布油品價格。
四、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組織力量,加強對本地區各成品油經營單位的價格檢查。對突破國家規定的價格和變相漲價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堅決查處,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的穩定。
附件:
北京市汽油批發、零售基準價格表
品 名 |
批發基準價格 (配送制) (元/噸) |
零售基準 價格 (元/噸) |
零售基準 價格 (元/公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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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號新標準清潔汽油 |
5396 |
5650 |
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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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號新標準清潔汽油 |
5719 |
5989 |
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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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號新標準清潔汽油 |
6043 |
6328 |
4.83 |
|
98號新標準清潔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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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
注:1.汽油質量按新標準執行。
2.尾零取舍:以噸為單位的保留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以公升、公斤為單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3.以上價格為基準價格,具體批發、零售價格可上下浮動8%。
二○○七年一月十三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