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保如何補繳
1、參保單位未按時繳納職工醫保費的,可以辦理補繳手續
參保單位未按時繳納職工醫保費的,可以辦理補繳手續,分兩類情況:
補繳2011年7月《社會保險法》實施前醫保費的,參保單位到參保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繳費手續。
補繳2011年7月(含)《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后醫保費的,參保單位到參保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政策要求提供補繳申報材料,辦理補繳繳費手續。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轉移至新單位繼續參保
職工調動工作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可按規定隨同轉移至新單位繼續參保。
如果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轉移,本人帶好相關證件到社保中心轉移窗口辦理轉移;如果在統籌地區內或同一市內,當從某單位辭職后,只需該單位辦理退工停保手續,新單位辦理用工參保手續,社保關系自動轉入新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