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如何參保?
辦理時間:未滿1周歲的嬰幼兒自取得戶籍之日起90日內
辦理材料:由親屬持本人戶口簿、出生證明、電子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機構(社保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相應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辦理地點: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機構(社保所)
醫保時間: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應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的12月31日。
注意事項:
為進一步減輕新生兒出生后在院期間可能發生的醫療費用墊付壓力,北京市醫保局印發《關于嬰幼兒醫療費用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的新生兒出生后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只需繳納自付費用,無需全額墊付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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