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1〕231號
各有關市屬高校: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提升北京高校科技創新能力意見的通知》(京教研〔2017〕9號)和《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京教研〔2013〕8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22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社科計劃重點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內容
申報項目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密結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北京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為主攻方向,在“兩區”建設、數字經濟、社會治理創新、京津冀協同發展、首都文化等重點領域,為北京經濟社會發展和文化傳承服務,發揮對學科建設、團隊建設和人才培養的貢獻。基礎研究應側重體現具有原創性、開拓性的學術創新價值;應用研究應重點突出對北京問題的研究,具有針對性、實效性的決策參考價值。
二、申報數量
項目實行限額申報。申報數額根據學校近三年的社科重點項目立項率和結項率確定,登陸北京市教委科研管理平臺(http://kyglpt.bjedu.cn,以下簡稱“平臺”)可查看。
三、申報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所在單位是依托單位。申請人應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能夠保障所申請項目的研究時間。
2.申請人在依托單位的在職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應覆蓋項目資助周期。
3.同一年度不可同時申報本項目和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計劃各類項目(包括科技重點、科技一般、社科重點、社科一般)或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各類項目的負責人(以結項證書標注日期為準)均不可申報本項目。申請人承擔市教委科研計劃各類項目沒有按時結項的,暫停2年項目申請資格。連續兩年(指2020、2021年度)申請市教委科研計劃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暫停2022年度申報資格。
四、資助額度
申報課題的資助額度不超過20萬元。申請人須根據項目任務按需申報,項目實施周期為3年。申請人應按照《北京市教育財政科研類項目經費管理辦法》(京財教育〔2016〕3001號)的要求,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編制科學合理的經費預算。
五、申報方式
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通過平臺申報材料。
階段一:網上填報(5月28日-6月28日)
申請人自行在平臺上注冊個人賬號(如已有賬號,則無需重復注冊),高校科研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即可登錄平臺填寫《社科計劃重點項目申請書(2021版本)》(以下簡稱《申請書》),并提交依托單位審核。具體填報流程請登陸平臺查看《社科計劃重點項目申報操作手冊》。
階段二:申報單位審核、網上提交(6月30日前)
依托單位對本單位申請人、參與人的申請資格及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書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審核過程中,依托單位可通過平臺將存在問題的項目退回申請人修改。
6月30日前,依托單位通過平臺統一提交審核后的本單位《申請書》(電子版)。
階段三:打印紙質申報材料(6月30日前)
(1)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生成并在線打印《市教委社科計劃重點項目申報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
(2)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組織申請人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請書》。紙質申請書應為網上生成打印(帶有版本號)。項目申請人自行保留《申請書》備用。
六、報送材料和時間
6月30日前,通過平臺上傳加蓋公章的《匯總表》,逾期不受理。
項目評審結束后,依托單位提交通過項目評審的項目《申請書》(2份原件),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各單位接本通知后啟動校內申報,科研管理部門應嚴格審核申報資格,保證相關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并簽署明確意見。如果出現申報條件不符、一題多報、虛假申報、學術不端等現象,經查實后,將核減學校下一年度申報數量;項目相關人員5年內不得申請市教委各類項目。
2.各高校要充分發揮學校學術委員會的作用,對申報項目的政治方向、學術價值、創新程度嚴格把關,推選出優秀項目。
本通知及有關申報表格可市教委科研處網站(http://jw.beijing.gov.cn/kyc/)或平臺下載。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1年5月25日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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