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非京籍公民怎么補領居民身份證?
回復:
在京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未滿16 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領取“二代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辦理材料:異地居民身份證丟失需先行辦理掛失登記。申領人提供《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書》紙質版;北京市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本人《居民戶口簿》現場辦理;未滿 16 周歲的公民,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 由監護人帶領其現場辦理,并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紙質版。
辦理地點:城區任意戶籍派出所,遠郊區城鎮派出所或分局戶政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