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非京籍公民怎么換領居民身份證?
回復:
在京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或未滿 16 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領取“二代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辦理材料:① 申領人原居民身份證;② 未滿 16 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換領,并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地點:城區任意戶籍派出所,遠郊區城鎮派出所或分局戶政大廳。
問:非京籍公民怎么換領居民身份證?
回復:
在京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或未滿 16 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領取“二代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辦理材料:① 申領人原居民身份證;② 未滿 16 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換領,并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地點:城區任意戶籍派出所,遠郊區城鎮派出所或分局戶政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