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北京定點醫藥機構動態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新增定點
北京正濟堂漢方堂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已具備為參保人員提供醫保服務的條件,符合新增定點醫藥機構的相關規定,現決定將該醫藥機構納入北京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簽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以下簡稱:協議)(見附件1)。
請相關醫保經辦機構督促該醫藥機構及時簽訂服務協議,簽訂協議后,要認真執行北京市醫療保障規定,落實協議的各項條款,切實為參保人員提供規范、優質、便捷的服務。
二、信息變更
北京市第六醫院等36家定點醫藥機構申請信息變更,經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現決定對上述36家定點醫藥機構的有關信息予以變更(見附件2)。
另北京市昌平區南邵鎮東營村衛生室等61家臨時增址的村衛生室申請減址,經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現決定對上述定點醫療機構的有關信息予以變更(見附件3)。
三、中止協議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街道內務社區衛生服務站等8家定點醫藥機構因不能繼續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申請中止協議,經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現決定對上述8家定點醫藥機構中止協議(見附件4)。
中止協議后,上述定點醫藥機構將不再承擔醫療保障任務,參保人員在上述醫藥機構發生的費用醫療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四、解除協議
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鎮永嘉社區衛生服務站等21家定點醫藥機構因已注銷,申請解除協議。經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對上述21家定點醫藥機構解除協議(見附件5)。
解除協議后,上述定點醫藥機構將不再承擔醫療保障任務,參保人員在該醫藥機構發生的費用醫療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五、恢復協議
北京養生堂藥店有限公司小西天藥店等4家醫藥機構申請恢復協議,經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上述醫藥機構已經具備承擔醫療保障任務的條件,現決定對上述4家醫藥機構恢復協議(見附件6)。
請相關醫保經辦機構督促上述醫藥機構及時簽訂服務協議,恢復協議后,要認真執行北京市醫療保障規定,落實協議的各項條款,切實為參保人員提供規范、優質、便捷的服務。
六、違規處理
北京瑞京糖尿病醫院等4家定點醫療機構違反《北京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及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根據《北京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相關條款,對上述4家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協議處理(見附件7)。
七、取消黃牌
北京亞美醫院申請取消黃牌警示,經市、區醫保經辦機構檢查,認為整改后北京亞美醫院符合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條件,現決定取消對北京亞美醫院的黃牌警示(見附件8)。
本通知自2024年7月31日起執行。
附件:1.北京市醫療保障新增定點醫藥機構名單
2.北京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信息變更名單
3.北京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退出臨時增址村衛生室名單
4.北京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中止協議名單
5.北京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解除協議名單
6.北京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恢復協議名單
7.關于對北京瑞京糖尿病醫院等4家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行為處理決定的通報
8.關于取消對北京亞美醫院黃牌警示的通知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4日
附件下載:
附件1-6
附件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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