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參加北京市養(yǎng)老保險的人員個人信息發(fā)生變動,與個人養(yǎng)老保險信息有差異的人員可辦理。
辦理材料
變更登記表
《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加蓋公章
身份證
正反兩面復印
戶口本
首頁與本人頁,有變更還需提供變更頁
重要信息變更
變更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與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關重要信息需要提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批準材料
個人存折賬戶變更
變更個人郵政儲蓄存折賬號等信息時,需要提供郵政儲蓄存折內復印件一份及填寫《領取養(yǎng)老保險個人存折賬戶申請表》
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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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經辦人員錄入人員變更信息,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并到處報盤文件。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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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經辦人員攜帶上述材料及報盤文件,到當?shù)厣鐣kU經辦機構辦理職工信息變更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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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審核,確認無誤后即時辦理。
辦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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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
所需費用
不收費
本文內容介紹:
職工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時,用人單位應當持相應證件資料,及時向當?shù)厣鐣kU登記機構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辦理方法如下文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