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中心發〔2023〕27號
各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滿足參保患者合理的用藥需求,提高談判藥品的可及性,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醫保談判藥落地試點工作的通知》(京醫保發〔2023〕15號)等文件規定,確定北京金象大藥房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日斤立金象大藥房等18家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試點藥店,自2023年10月28日起執行。
各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要根據醫療保障管理規定和服務協議、補充協議要求,加強對“雙通道”試點醫療機構和試點藥店的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雙通道”試點醫療機構和試點藥店要自覺遵守服務協議、補充協議約定,嚴格執行醫療保障等相關法規政策規定,主動加強管理,規范服務行為,切實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安全、有效、規范、合理的服務。
附件: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試點藥店名單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