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參保人員在津冀區域內就醫,需要異地就醫備案嗎?
答:不需要
自2023年4月1日起,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天津市、河北省所有定點醫藥機構住院、普通門診就醫、購藥等,均視同辦理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門診特殊病就醫無需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仍需按本市規定辦理門診特殊病資格認定及登記(備案)手續。
?北京市參保人,去津冀就醫,社會保障卡、醫保電子憑證都能使用嗎?
答:參保人可持社會保障卡就醫購藥,是否支持使用醫保電子憑證,需與就醫地醫藥機構確認。
?北京市參保人員,在天津市、河北省就醫購藥,可以用北京醫保嗎?
答:可以。本市參保人員在津冀兩地所有定點醫藥機構住院、普通門診就醫、購藥等,均視同已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可直接享受醫保報銷待遇,包括直接結算和手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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