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近日發布通知,本市將穩就業、保居民就業擺在“六穩”、“六保”首位,將延續實施階段性失業補助金政策。
具備以下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
(一)2021年1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失業人員,未重新就業處于失業狀態的;
(二)2021年1月至12月,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在京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未重新就業處于失業狀態的。
《關于做好階段性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中規定的失業補助金的補貼標準、停發條件、申領渠道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