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3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印發《北京市中小學教師專項績效獎勵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政策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出臺這個《辦法》?
2015年我市建立市級優質教育資源統籌機制之初,向參與統籌招生學校、部屬大學附中附小在京承辦的新校區、教師專業發展體驗式培訓等項目投入的經費主要用于了學校硬件條件改善,而在各個項目中超倍工作量付出的一線教師和管理干部沒有體現優勞優酬。2016年市教委與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北京市中小學教師績效獎勵激勵機制項目管理補充辦法》(京教人〔2016〕9號),明確提出由市級財政每年安排1.5億元用于增加專項績效獎勵,獎勵對象為本市優質中小學校跨區承辦分校、市級高中統籌項目學校、體驗式培訓項目學校等承擔的教育教學管理與改革等工作任務的干部教師。
二、《辦法》是如何制定出臺的?
總結提煉統籌項目管理經驗。依據《北京市中小學教師績效獎勵激勵機制項目管理補充辦法》中規定的市教委職責,總結梳理統籌項目管理有效做法和經驗,搭建科學高效、措施可行的制度框架。
開展深入調研。2018年上半年對參與市級主導跨區辦學項目的52所學校承辦的78個項目開展全覆蓋調研,重點了解獎勵分配情況、實施效果及困難問題等方面內容。調研發現項目存在獎勵分配政策執行不到位、缺少動態調整機制和考核管理需加強等問題,針對性措施體現在實施辦法中。
多方征求意見修改完善實施辦法。《辦法》起草過程中先后兩輪征求人事處、財務處等相關處室意見。《辦法》起草完成后又多次專門召開統籌學校校長意見征求會,幾經修改完善,形成目前實施辦法。
三、《辦法》的起草思路是什么?
強化監管,建立項目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項目分類年度績效考評制度和項目庫動態調整機制。明確新增獎勵項目標準和程序,考核不合格項目暫停獎勵直至取消,成熟穩定運行項目原則下放區級管理。
明確標準,獎勵工作公開透明。《辦法》中確定的獎勵標準與先前保持一致,統籌招生和體驗式培訓項目獎勵按照實際人數核算,市級主導的跨區辦學類獎勵,綜合考慮辦學規模、派遣師資的層次和數量、實際辦學效果等因素確定。標準已沿用三年,執行過程中學校認為額度合理,能適度起到激勵作用,故本辦法延續使用了2016年標準。
明確要求,實施分類管理。對三類項目分別提出針對性管理要求,并將管理工作與績效考核掛鉤。對統籌招生類學校針對統籌生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和教學質量提出要求;對體驗式培訓項目學校學員管理、個性化培訓及質量提出要求;對市級主導跨區辦學類中的重點支持項目明確要求,優質資源輸出校要擔任承辦校法人并派駐管理團隊,實行一體化管理,開展常態化的教師培訓、交流、教研等教育教學活動;其他承擔跨區辦學項目的優質資源輸出學校需與承辦校屬地區教委簽訂合作協議,明確職責。
優勞優酬,激發直接投身改革干部教師積極性。延續內部工作口徑,按照“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分配重點向法人校長、跨區派駐的執行校長、干部教師及參與支教干部的教師傾斜。此辦法實施以來得到校長和干部教師認可,擬延續實施。
四、《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辦法》共六章二十一條。
第一章是總則。本章說明了制定本辦法目的和依據,明確了獎勵范圍和獎勵項目新增、取消和轉軌制度。每年將按績效考核結果,動態調整獎勵對象和獎勵資金,建立績效考核與獎勵掛鉤機制。
第二章是考核內容。本章明確了市級統籌招生類項目、市級主導跨區辦學類項目和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體驗式培訓類項目的重點考核內容。
第三章是獎勵標準。本章明確了納入獎勵范圍的市級統籌招生類、市級主導跨區辦學類和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體驗式培訓類各項目的專項績效獎勵標準。
第四章是獎勵發放。本章規定了市、區、學校專項績效獎勵撥付流程和“多勞多得、優績優籌”的校級分配要求。
第五章是監督與管理。按照分類管理方式,結合各項目特點,本章明確了納入獎勵范圍的三類項目的具體管理要求。
明確監督檢查形式和重點內容,強調了財經紀律和追責機制。
第六章是附則。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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