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印發《關于調整基礎教育學校生活補助標準等政策的通知》(京教財〔2017〕18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解讀如下。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
《國務院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國發〔2015〕67號)明確提出,要整合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城市義務教育獎補政策,建立統一的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逐步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和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政策。
二、《通知》的制定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緩解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負擔壓力,保障適齡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特制定《辦法》。
三、《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是提高了生活補助標準,由原來的每生每月240元提高至小學每人每月300元、初中及以上每人每月360元,并明確享受補助的學生范圍。
二是進一步擴大了助學補助范圍,明確了享受助學補助的學生類別。
三是明確了資金的分擔責任。
四是確定了政策的實施時間。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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