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2〕155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各有關高校:
按照教育部《關于全面推進教師管理信息化的意見》(教師〔2017〕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部署與啟用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16〕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更新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22〕3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部署與啟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教人〔2016〕25號)要求,為做好2022年北京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常規維護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充分認識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維護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作為我市教育類系統中教師數據的唯一來源
北京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自2016年啟動以來,通過不斷升級完善,推動各項應用、發揮數據支撐決策的作用日益明顯。4月21日,北京市教育大數據平臺和統一服務門戶——“京學通”正式開通上線,北京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中的教師數據通過數據交換中心已同步至“北京市教育大數據平臺”,目前是北京市中小學教師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北京市中學教師開放型在線輔導平臺、北京市中小學教師開放型在線研修平臺、北京市中小學學籍管理云平臺、北京市教育督導信息管理應用平臺、京學通、北京市初中實踐管理服務平臺、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北京市校園管理服務平臺等業務系統教師信息數據的唯一來源。
(二)作為分析教師隊伍情況的重要依據
北京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通過同步程序按月將數據傳輸至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后者作為國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的核心組成部分,是了解北京教師情況、服務教育決策的重要依據。同時,北京市教育大數據平臺正在建設教師隊伍全息分析及相關應用場景,將通過匯聚包括北京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在內的多個系統數據,多維度呈現各區、各高校教師隊伍情況,作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管理、分析、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作為推動我市減輕教師負擔的重要抓手
在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辦字〔2020〕16號)中明確要求“加強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落實教育部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要求,完善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及工作機制,統籌規劃市、區教師信息融通工作,避免重復采集。強化數據權威性,持續推動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作為教師信息唯一來源并融入市、區教育大數據平臺。”目前,校/區管理員均可從“教師信息查詢—花名冊導出”處導出教師基本信息花名冊,掌握本校/區教師基本情況。教師本人申報職稱評審、市級骨干教師等稱號評選、校長職級等可在“評選表格導出”處直接導出相應表格,系統中已填報數據直接置入。
二、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維護工作的職責和內容
(一)教師個人職責和維護內容
負責在個人相關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登錄維護和上報。
1.基礎教育教師維護內容
基本信息、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崗位聘任、教師資格、教育教學、入選人才項目、海外研修(訪學)、技能及證書、交流輪崗、聯系方式、骨干教師、校長職級信息表。
2.高等教育教師維護內容
基本信息、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崗位聘任、教師資格、教育教學、入選人才項目、海外研修(訪學)、技能及證書、聯系方式。
(二)學校管理員職責和維護內容
負責維護學校機構賬戶信息的部分內容;負責新建和維護教師賬號;負責及時維護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基本待遇(僅基礎教育維護)、年度考核、師德信息;負責教師人事關系變動和交流輪崗的提請操作和審核;負責督促教師及時完成個人信息的維護并審核;負責向區教委上報學校的審核數據(高校向市教委上報)。
(三)區級管理員職責和維護內容
負責維護區轄域內學校機構賬戶信息的部分內容;負責區轄域內學校上報信息的審核并向市教委上報;負責督促各校按要求落實系統維護、審核和上報工作。
(四)市級管理員職責和維護內容
負責審核高校上報的信息;負責在區和高校管理員提出申請并審核通過后變更機構賬戶相應信息;負責督促各區、各高校維護系統工作;負責向教育部上報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維護與核查信息數據的常態化機制
隨著北京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實時匯聚至教育大數據平臺并通過交換中心交換至各應用系統,對維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數據的“常新”和“準確”尤為關鍵。各區、高校要進一步強化一年兩次集中維護更新以及日常“伴隨式采集、高頻度審核”的工作模式,落實好維護信息的常態化機制。要將使用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對教師進行信息化管理列為人事管理的常規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的技術支持和日常維護工作。要通知到轄域內每一所學校、管理員和教師,每次維護時要仔細核對既往填報的數據,對不準確的數據進行更正。教師本人相關信息發生變化后要及時登陸系統維護,做到線上與線下同步更新,學校管理員和區級管理員要嚴格把關、及時審核。
(二)加強重視,協同配合
區教委和學校、高校要在人員配備、技術上做好保障。各區教委要完善機制,做好轄域內不同舉辦者和辦學類型學校人員采集維護工作,指定牽頭部門并由主管領導負責協調,建立人事、基教、學前、規劃、民辦(社會力量辦學)、信息化(信息中心)等部門協同合作推進的工作機制,做好分工,強化落地。區教委要指導各中小學校落實責任并對上報數據負責,在集中維護階段要倒排工期,重點督促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按時完成工作。
(三)明確責任,保證質量
數據的真實準確是做好教師管理信息化和工作決策的基本保障。按照“誰填報、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信息填報審核責任制,特別要切實提高教師本人填報和校級管理員初審的質量。教師信息的錄入、更新和調整要與人事工作緊密結合,數出有據,嚴格校、區/市兩級審核制度,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把關,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四)加強研究,注重應用
在完善教師數據“準”與“新”的基礎上,各區、各高校和中小學要在“用”上加強研究,通過對教師數據的充分使用和應用開發,為教育決策及管理服務流程優化再造發揮作用。
(五)嚴格保密,確保安全
各區、高校要高度重視系統信息安全工作,建立管理人員臺賬制度,確保賬號密碼專人保管,嚴格按照人事管理規定落實信息保密要求,嚴禁未經市區兩級教委允許將數據交于第三方。按照《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完善安全制度,明確安全責任,加強管理與技術雙重保障,確保信息安全和應用可靠。在工作中涉及安全保密問題及時與市教委聯系。
(六)集中維護工作時間安排
《2022年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維護內容》(附件1)為本年度維護的主要工作任務,上半年各區(高校)集中維護完成的截止時間為6月30日,下半年各區(高校)集中維護完成的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上、下半年維護工作完成后,各區(高校)要報送《2022年北京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情況表》(附件3)(掃描為PDF電子版發至郵箱wanghf@bjedu.cn)。
(七)建立維護信息情況公布制度
參照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工作模式,將于兩次集中維護之后公布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更新情況,對更新不及時的單位適時進行約談。
市級層面工作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北京市教委人事處 崔亞超 51994771
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 王海峰 82089222
北京市數字教育中心 吳 昊 63911073
技術和客服電話:4009100915或58964500轉5(8:30-11:30,13:00-17:00)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北京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維護內容
機構變更申請表
北京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情況表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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