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財〔2019〕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全國各級財政支出總額中教育經費所占比例應當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第五十六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并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現將2018年北京市教育經費執行情況公告如下:
一、教育經費執行總體情況
本市地方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教育經費(包括教育事業費、基建經費、教育費附加)1020.72億元,比上年增長6.80%。財政部于2004年1月印發了《關于統一界定地方經常性收入口徑的意見》(財預〔2004〕20號),對財政經常性收入口徑做出了界定,按此口徑調整2018年財政經常性收入5034.79億元,比上年增長6.72%,一般公共預算教育經費增長比例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比例0.08個百分點。
2018年本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471.43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教育經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例為13.66%,比上年降低了0.34個百分點。
二、各級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預算教育事業費支出增長情況
2018年全市幼兒園、普通小學、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生均一般公共預算教育事業費支出情況是:
(一)全市幼兒園為36841.48元,比上年的32012.80元增長15.08%。
(二)全市普通小學為31375.64元,比上年的30016.78元增長4.53%。
(三)全市普通初中為59768.35元,比上年的57636.12元增長3.70%。
(四)全市普通高中為66083.69元,比上年的61409.06元增長7.61%。
(五)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為53861.27元,比上年的53256.01元增長1.14%。
(六)全市普通高等學校為58805.03元,比上年的63805.40元降低7.84%。
三、各級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預算公用經費支出增長情況
2018年全市幼兒園、普通小學、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生均一般公共預算公用經費支出情況是:
(一)全市幼兒園為15488.29元,比上年的13159.54元增長17.70%。
(二)全市普通小學為11092.22元,比上年的10855.08元增長2.18%。
(三)全市普通初中為21603.57元,比上年的21282.49元增長1.51%。
(四)全市普通高中為22721.41元,比上年的21677.24元增長4.82%。
(五)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為21712.91元,比上年的25370.60元降低14.42%。
(六)全市普通高等學校為26795.81元,比上年的32126.86元降低16.59%。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統計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9年11月8日
注:公告中的2018年本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471.43億元來源于《北京市2018年決算報告》。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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