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公積金管理部門結合系統升級,對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的多種情況,取消了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辦理要件。其中,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不再需身份證復印件。
通知顯示,繳存單位經辦人在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柜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業務、辦理經辦人變更業務,只需核驗經辦人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不再要求提供并留存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繳存單位經辦人或職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異地轉移、賬戶變更為分中心賬戶、個人信息變更業務時,只需核驗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不再要求提供并留存復印件。職工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貸款還款變更等各項業務時,只需核驗職工本人及配偶、抵押人、二手房售房人、代理人等業務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不再要求提供并留存復印件。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身份證明材料除了身份證外,還包含護照等。
此外,繳存單位為職工批量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認為提交職工身份證明材料原件確有困難的,應書面說明原因并承諾承擔相應責任,經管理部審核同意,可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替代審核原件。同時,各單位在業務辦理過程中采集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形成電子檔案保存在系統中。
北京公積金提取指南:
申請范圍:
申請流程:由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人統一辦理。可按季度提取,申請一年內有效。提取滿一年繼續提取的,需重新提出申請。
辦理地點: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經辦網點辦理。
公積金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