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祖國,熱愛衛生事業,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符合崗位要求。
(四)年齡要求:應屆畢業生在18周歲以上(2004年3月21日之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2022年應屆博士畢業生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社會人員年齡要求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要求。
年齡計算方法:年齡25周歲及以下指199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齡26周歲及以下指199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齡30周歲及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齡35周歲及以下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及以下指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齡45周歲及以下指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學歷要求
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護理崗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取得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學位。招聘崗位需求表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生以當年畢業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
(七)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北京市東城區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 第二次公開招聘需求情況表)。
(八)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九)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