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在職人員應為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及檔案在京(檔案未在工作單位存放的應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人員。
(二)應屆畢業生應為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在校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系,且未繳納社會保險;按時畢業并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且能正常參加就業派遣的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2020、2021年離校未就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參考應屆畢業生條件。
2021年1月1日至報名時已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京籍留學回國人員, 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