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戶按政策購買了政策性產權住房,能否有過渡期,等一段時間再退出公租房?過渡期的租金怎么算?
公租房承租人在租賃期內,購買政策性產權住房(含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后,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條件的,應騰退公租房。
購買的政策性產權住房暫不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產權單位應當安排合理的過渡期。過渡期按照竣工交付房屋裝修情況確定。
其中,全裝修成品交房的,過渡期自購房之日起,至房屋交付后2個月止;毛坯交房的,過渡期自購房之日起,至房屋交付后6個月止。
如果公租房家庭購買商品住房的,只要簽訂了合同,無論是否入住均需退出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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