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產權房現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下載:【點擊下載】
?進一步規范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工作,明確銷售工作中各主體權利義務關系
(一)在“特別提示”中增加要求,規定代持機構按照《關于加強本市共有產權住房政府產權份額代持機構管理的通知》(京建發〔2021〕419號)的相關規定履行管理、監督等職責,充分發揮代持機構的積極作用,為購房家庭營造良好居住環境。
(二)在“術語解釋”中增加同住人的定義說明,明確同住人是指購房家庭產權份額的共同共有人外的居住人。
(三)鑒于部分購房家庭反映房屋計價方式單一的問題,合同示范文本第六條“計價方式和價款”在原合同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基礎上增加了“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內容”。與此相對應,預售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三條“面積差異處理”中增加“按照建筑面積計價”時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給買賣雙方提供多種計價方式的選擇。
(四)按照《關于規范共有產權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試行)》(京建法〔2022〕2號)的要求,合同示范文本附件一第四條中明確違規出租主體責任到同住人,約定了對共有產權住房購買家庭違規出租的處理辦法:不得擅自出租共有產權住房,應按時足額繳納政府產權份額租金收益,違反規定且拒不改正的,丙方可暫停辦理本套住房的回購和上市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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