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北京市場租房補貼申領須使用示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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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1、取得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與出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時應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2、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為補貼家庭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時,應將核驗通過的租賃合同上傳至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可不再留存紙質住房租賃合同。
3、已領取市場租房補貼但未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的家庭,應在租賃合同到期后按上款要求重新簽訂住房租賃合同。
4、補貼家庭與出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依規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通過后,可簡化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
補貼家庭持申請人身份證、申請人本人在補貼代發銀行開具的銀行卡、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直接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房屋出租人(含單位)無需到場和提供相關材料;補貼家庭承租平房的,出租人可不提供房屋安全鑒定證明。
5、補貼家庭未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的,仍按現行政策辦理相關手續。
?實施時間:2021年8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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