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公租房項目匯總(各區項目)
?海淀區公租房
房源套數:1601套
配租時間:4月8日10:00至2021年4月13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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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慶區公租房
房源套數:90套
配租時間:3月29-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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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答
離婚家庭成員申請保障性住房有什么限制?
申請人曾離婚如申請保障性住房時,離婚年限原則上應滿三年。
殘疾退役士兵、人武部現役干部家庭申請保障房是否可以優先?
按照京民安發〔2010〕433號,殘疾退役士兵領取購(建)房補貼后,符合條件的可優先配租配售政策性性住房;按照京建發〔2011〕299號,符合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資格的人武部干部屬于優撫家庭的,由申請家庭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部門從本區(縣)建設的保障性住房中優先配租配售。
申請家庭將自有住房贈與或出售給他人的,是否可以再申請保障性住房?
申請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將自有住房贈與他人后申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時,申請家庭出售或贈與住房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年限須滿三年。申請家庭出售或贈與住房,起始日期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登記日期(填發日期)或完稅時間為準。
申請家庭在申請或輪候期間嫌涉弄虛作假的,如何處理?
申請家庭在申請或輪候期間家庭情況發生變化后,弄虛作假,隱瞞家庭住房、收入及資產等狀況的,經復查屬實,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作出取消申請資格的決定,記入不良信用檔案。該家庭自被取消申請資格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棄租有什么規定?
申請家庭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房或簽訂租賃合同,視同放棄一次配租資格,可繼續輪候。同一家庭只能放棄兩次配租資格,超過兩次須重新提出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的房屋租金是如何確定的?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市場定價、分檔補貼、租補分離”的原則。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考慮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確定。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估價機構或保障房中心定期測定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所在區域的市場租金。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由產權單位擬定,不得高于測定的項目所在區域市場租金,并實行動態調整。產權單位為中央及市屬單位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租金標準需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市財政部門審核后實施;其他項目租金標準需經區縣住房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實施,并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市財政部門備案。
公共租賃住房租期多長時間?租金怎么收取?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
租期內住房需求發生變化如何處理?
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中有套型匹配的空置房屋,產權單位可根據調整審批意見時間順序予以調換,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按規定騰退原承租的住房。項目中沒有套型匹配的房屋,由產權單位建立家庭輪候調房需求庫。
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如何處理?
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經復核,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按規定推舉新的承租人與房屋產權單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家庭無共同申請人的,租賃合同自動終止。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滿需要續租的如何辦理?
租賃合同期滿后承租人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60日向原申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復核,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產權單位辦理續租手續;不符合的不再續租,承租人應退出住房。
如何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人需提前30日向產權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辦理相關騰房手續,在規定期限內騰退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在與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10個工作日內,應書面通知承租人原申請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期間住房情況發生變化,如何進行資格審核?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成員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租賃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應在規定期限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年定期復核承租家庭住房變動情況,通過房屋交易權屬系統查詢承租家庭成員的住房狀況,根據復核結果對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資格等進行動態調整,并書面告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