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海淀公租房租金的收費標準
房源具體情況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滿需要續租的如何辦理?
租賃合同期滿后承租人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60日向原申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復核,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產權單位辦理續租手續;不符合的不再續租,承租人應退出住房。
如何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人需提前30日向產權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辦理相關騰房手續,在規定期限內騰退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在與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10個工作日內,應書面通知承租人原申請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