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區慧園共有產權住房項目第三次申購登記公告
北京鑫博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房山區韓村河鎮慧園共有產權住房項目。根據《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17]16號)(以下簡稱《辦法》),現該項目開始第三次申購登記,登記時間為2020年12月16日上午10:00至2020年12月31日下午17:00。
一、項目基本情況
慧園項目位于房山區韓村河鎮。
項目四至為:東至規劃二類居住用地東邊線;西至規劃路東紅線及規劃綠地東邊線;南至規劃路北紅線;北至規劃路南紅線。
項目規劃總建筑面積約14.3萬平方米,其中地上規劃建筑面積約9.86萬平方米(共有產權住宅約9.6萬平方米),總套數1107套,已選房源366套。
本次為第三次配售,配售房源741套,其中建筑面積約89㎡二居449套,約85 ㎡二居281套,約64㎡一居11套。
含全裝修費用銷售均價13500元/㎡(根據樓層、朝向等因素上下浮動5%)。
二、共有份額比例的確定
根據《辦法》的規定,該項目產權份額的確定情況如下:
(一)共有份額比例確定原則
該項目的房屋產權由購房人與政府按份共有,確定原則按照《辦法》執行,其中政府產權份額由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額比例評估及確定結果
該項目申購前,北京市房山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已經委托房地產評估機構完成對購房人與政府共有份額比例的評估,根據《辦法》及評估報告,該項目單套住房的購房人產權份額比例為85%,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政府產權份額代持機構)持有15%份額。
舉例:若購房家庭選擇了一套建筑面積為80㎡,銷售價格為13500元/㎡的房屋,則該家庭需支付的購房款為80㎡×13500元/㎡=1080000元,該家庭所占該套房屋產權份額比例為85%。
三、申購條件
(一)申請購買本市共有產權住房的家庭,需具有北京市購房資格,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申請,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截止2020年12月16日)。
2.申請人應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1.申請家庭已簽訂住房購買合同或征收(拆遷)安置房補償協議的。
2.申請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轉出記錄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后單獨提出申請,申請時點距離婚年限不滿三年的。
4.申請家庭有違法建設行為,申請時未將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設施等拆除的。
申請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應在購房合同網簽前書面承諾騰退所租住房屋。
四、房源安排及配售對象
慧園共有產權住房項目房源安排,將結合房山區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項目申購登記家庭數量等因素綜合確定,并在搖號公告中予以公示。本項目配售對象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
▼申請人為房山區戶籍無房家庭和在房山區工作的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
▼本市城六區(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以下簡稱城六區)戶籍和在城六區工作的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
第二類:
▼申請人為在房山區工作的非本市戶籍無房家庭;
▼在城六區工作的非本市戶籍無房家庭。
其中在房山區工作的本市其他區戶籍和非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審核認定標準為2020年12月份在房山區繳納社會保險,申購人在北京市個人社保權益記錄中所載明的繳費區為房山區,即認定為“在房山區工作”。
“在城六區工作的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和“在城六區工作的非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審核認定標準為2020年12月份在城六區任意一區繳納社會保險,申購人在北京市個人社保權益記錄中所載明的繳費區為城六區任意一區,即認定為“在城六區工作”。
五、資格審核
(一)網上申購結束后,對申請家庭購房資格進行聯網審核。審核工作結束后,審核結果將在北京市房山區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家庭可向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復核,由于個人原因信息填報錯誤的,復核時不予受理。
經審核,申請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項目申購條件或與承諾不符的,不納入搖號范圍。
(二)在選房結束后,正式簽約前,將對選房家庭購房資格再次進行聯網審核。凡申請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項目申購條件或與承諾不符的,不得簽約,取消本項目購買資格。
六、銷售監管
(一)為確保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工作公平、公正,共有產權住房搖號、選房過程由公證機關全程公證。房山區住房保障部門將對銷售工作進行全程監管。
(二)申購家庭應在申購階段如實填寫家庭信息,并據實承諾符合本次申購相關條件。選房前提交的紙質材料應與網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對通過隱瞞家庭住房狀況、偽造相關材料等方式,弄虛作假,騙購共有產權住房的家庭,一經查實,嚴格按照《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取消其資格,禁止其十年內再次申請本市各類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開發企業與其解除合同、并由購房家庭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對有關單位和開發企業工作人員在共有產權住房資格申請、審核、公示、搖號、銷售、退出等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申請家庭放棄選定住房或選定住房后未簽訂購房合同,累計兩次及以上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購共有產權住房。對弄虛作假單位和個人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二)慧園共有產權住房項目、房源、戶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鑫博置業有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
(三)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有集體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承諾如涉及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在補償安置時,不得選取房屋安置補償方式,或將已購共有產權住房予以騰退后再選取房屋安置補償方式。
(四)本項目于2016年12月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掛牌出讓文件中約定慧園項目為自住型商品住房。根據《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17〕16號),2017年9月30日前未銷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按照共有產權住房進行銷售、管理。因此,慧園自住型商品住房項目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項目。
(五)本項目不適用《關于印發<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宜居建設導則(試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號)相關規定。
(六)本項目簽訂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賣方)為北京鑫博置業有限公司,乙方為購房人,丙方(政府份額代持機構)為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其中北京鑫博置業有限公司負責履行開發建設、銷售實施、前期物業、房屋交付、大產權辦理、工程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產權住房政府份額,并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負責具體管理服務工作。
(七)本項目支持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組合貸款。
(八)購房人取得的房屋產權性質為:“共有產權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續管理按照共有產權住房相關規定執行。
項目《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預售合同》已在網上公示。(合同鏈接:https://pan.baidu.com/s/1C-DBfl-W4jbTe2jfGSlOIg,如對預售合同有修改意見,請于2020年12月16日10:00前反饋至fsjw_yp@126.com)。
申購地址: http://gycq.zjw.beijing.gov.cn
咨詢熱線:69379088(早9:00—晚17:00)
監督電話:010-8936730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