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北京市調整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進一步保障好參保職工生育的基本醫療需求。近日,北京市醫保局發布《關于調整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產前檢查支付標準提高至每人3000元,較過去增加了一倍多。
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等,此次主要調整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包括產前檢查、住院分娩和計劃生育手術等項目。其中產前檢查支付標準由原來的每人1400元提高到3000元;住院分娩順產支付標準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剖宮產支付標準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支付標準調整25項,如門診人工流產手術項目支付標準由270元提高到770元。
公告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