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北京失業人員如何辦理失業登記?
回復: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處于無業狀態且有就業要求的本市戶籍勞動力及港澳臺勞動力應持下列材料,到戶籍或常住所在地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辦理失業登記。
① 居民身份證或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② 本市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③ 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聘用關系)的書面材料或個體工商戶或企業注銷材料;
④ 《失業登記信息采集表》。
在本市居住的常住外來勞動力可持上述相關材料到常住所在地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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