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說明:
本指南是對北京市內的不符合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北京戶籍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參保的條件、參保的材料、參保的流程等信息匯總。
辦理條件
具有本市戶籍,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不含在校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民,應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辦理材料
- 戶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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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參保人原件、復印件
- 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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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參保人原件、復印件
- 銀行卡或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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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是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其中之一
- 參保人員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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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社保機構征收窗口領取填寫
- 數碼照相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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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制卡用
辦理流程
- 1
- 新參保人持本人實名身份證件,到商業銀行開立專用存折。同時,簽署《銀行代扣代繳協議書》。
- 2
- 新參保人到銀行存入繳納的保險費后可在每月1-10日辦理參保手續,新參保人員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專用存折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村委會)填寫《參保人員信息表》,辦理參保手續。
辦理地點
- 社保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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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村委會)
辦理時限
- 每月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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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結
所需費用
不收費
溫馨提醒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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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在每月13日前將新參保人員身份證明復印件、《參保人員信息表》交至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在每月16日前將《參保人員信息表》內容錄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預繳費信息系統。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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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經辦機構在每月18日前將全區匯總的電子預繳費數據交至銀行扣款。并在每月20日前將銀行交來的電子扣款成功信息導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將電子扣款失敗信息導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預繳費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