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說明:
本專題主要是對北京市年滿16周歲、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自愿參加新型農村保險的參保條件、參保材料、參保流程等信息的匯總。
辦理條件
擁有北京戶籍,年滿16周歲、未參加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辦理材料
- 戶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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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復印件
- 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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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復印件
- 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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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應繳納的保險費
辦理流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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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和應繳納的保險費到村委會辦理參保手續。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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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負責收繳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填寫繳費明細表并為參保人員開具收款憑證,將收繳的保險費及相關材料及時上交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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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社保所為村委會開具《北京市社會保險專用基金票據》,并將保險費及相關材料及時上交區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區縣農保經辦機構為鄉鎮社保所開具《北京市行政事業性統一銀錢收據》。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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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農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員的相關資料審核無誤后,為新參保人員制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10個工作日內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發到鄉鎮社保所,由鄉鎮社保所在10個工作日內發放到參保人員手中。
辦理地點
各村村委會
辦理時限
- 最長2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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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繳的保險費及相關材料及時上交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最長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
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上交材料到區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最長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
區縣農保經辦機構為新參保人員制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10個工作日內
鄉鎮社保所發放到參保人員手中10個工作日內
所需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