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個稅年度匯算什么時候開始?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什么時候開始辦理?
應當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開始辦理。
辦理年度匯算時間: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
也就是說,您應當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2020年度綜合所得的年度匯算。另外,您如果有下列情形,還需要注意以下兩個時間點:
1.如果您需要所在單位為您代辦2020年度的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您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逾期未確認的,則您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2.如果您2020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在6萬元以下但被預扣過稅款,您可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網絡以簡易方式申請退稅;此時,您只需簡單填寫或確認您已預繳稅額、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快捷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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