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您如果有下列情形,還需要注意以下三個時間點:
1、如果您需要所在單位為您代辦2019年度的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逾期未確認的,則您需在
2020年6月30日前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2、如果您2019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在6萬元以下但被預扣過稅款,您可在3月1日至5月31
日期間通過網絡以簡易方式申請退稅;此時,您只需簡單填寫或確認您已預繳稅額、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快捷申請退稅。
3、如果您是無住所居民個人,并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6月30日之前離境的,您也可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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