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個人申請小客車指標哪些需要重新申請?如何重新申請?
申請信息填報有誤、申請信息發生變化或退出申請后想再次申請的,需要重新申請。
申請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兩個申報期間內進行重新申請。
申請人可在系統登錄后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個人申請”,在申請表頁面左上方點擊“重新申請”,按系統提示逐步操作;
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辦理。
注:申請人應仔細檢查所填報信息是否有誤。如果填報有誤,可在申報期間內進行“重新申請”操作,修改申請信息后再次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