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鼓勵企業創新開展 “2023北京消費季”促消費活動的通知
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把恢復和擴大消費擺在優先位置,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參與北京消費季活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穩定和擴大消費,助力北京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資金支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在北京地區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商貿流通業經營、服務、管理的企業、機構、經濟組織等單位。
二、支持條件和標準
2023北京消費季期間,對企業圍繞北京消費季重點活動主題,在元宵、七夕、中秋、重陽、冬至等中國傳統節日以及五一、六一、十一等重要時間節點,創新開展促消費活動,加強北京消費季品牌活動宣傳,給予資金支持。
(一)城市商業綜合體[注1]
當季度促消費投入金額(含場地搭建、設備租賃、宣傳推廣、發券讓利等)不低于100萬元的城市商業綜合體,根據當季度促消費投入金額、當季度整體銷售額(含自營、聯營和租賃商戶)同比增量、增速及申報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評定為三檔,其中第一檔每家最高支持標準為50萬元;第二檔每家最高支持標準為30萬元;第三檔每家最高支持標準為20萬元。
(二)線下零售企業[注2]
對當季度商品零售額同比增幅不低于6%,且當季度商品零售額同比增量超過100萬元的企業,給予資金支持。
1.增量支持。根據企業當季度促消費投入金額、商品零售額同比增量、增速及申報情況,綜合評定四檔,其中第一檔每家最高支持標準為200萬元;第二檔每家最高支持標準為100萬元;第三檔每家最高支持標準為50萬元;第四檔每家最高支持標準為30萬元。
2.一次性支持。以外埠企業分公司形式在京運營1年以上,變更為在京獨立法人企業實際運營,年度商品零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根據年綜合評定四檔,各檔次最高支持標準為:
注釋:
[注1]城市商業綜合體是指以區域為中心,以購物中心為主導,融合商業零售、餐飲、休閑、娛樂、文化、教育等多項城市主要功能活動,面向各類消費人群提供綜合性服務的大型建筑綜合體。
[注2]企業應有線下體驗門店或銷售門店。
(三)餐飲
企業對當季度餐飲收入同比增幅不低于12%,且當季度餐飲收入同比增量超過50萬元的餐飲企業,給予資金支持。根據企業當季度促消費投入金額、營業額同比增量、增速及申報情況,綜合評定四檔,其中第一檔每家最高支持標準為100萬元;第二檔每家最高支持標準為50萬元;第三檔每家最高支持標準為30萬元;第四檔每家最高支持標準為20萬元。
三、申報流程
(一)提交活動報名信息。申報企業應制定參與北京消費季促消費活動方案,在企業經營區域積極營造北京消費季活動氛圍,于活動實施前通過北京市商務局網站“北京消費季”參與通道,注冊并網上報備企業參與北京消費季活動信息,經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初審通過后納入北京消費季活動。當季度未納入北京消費季活動的企業無法獲得當季度資金支持。
(二)項目申報。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報2023年第一、二、三、四季度支持項目,分別于2023年4月1日-15日、2023年7月1日-15日、2023年10月1日-15日、2024年1月1日-15日,通過“北京消費季企業管理平臺”線上提交項目申報信息,并將項目申報紙質材料提交屬地商務主管部門。
(三)項目審核。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于2023年4月30日、2023年7月30日、2023年10月30日、2024年1月30日前,分別將2023年第一、二、三、四季度通過初審的項目匯總報市商務局,市商務局對項目進行復核。
四、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叁份,應按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單位公章(全套申報材料需掃描電子版一并提交)。項目申報材料不予退回。申報材料如下:
(一)資金申請表。
(二)企業簡介。
(三)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銀行開戶許可證等文件復印件。
(四)申報城市商業綜合體支持資金的企業,應提供參與北京消費季活動照片、業態支撐材料、北京消費季管理平臺報名信息、促消費投入證明材料、當季度整體銷售額同比增量及增速等相關支撐材料。
(五)申報線下零售企業和餐飲企業支持資金的企業,應提供參與北京消費季活動照片、北京消費季管理平臺報名信息、促消費投入證明材料、企業業態、月度零售額(餐飲收入)報表等相關支撐材料。
(六)申報在京設立的外埠企業分公司變更為在京獨立法人企業一次性支持資金的企業,應提供已注銷的分公司營業執照、分公司注銷備案相關信息、新設企業業態、新設企業月度零售額報表、新設企業參與北京消費季活動照片、新設企業在北京消費季管理平臺報名信息等相關支撐材料。
(七)其他與項目相關的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保證數據真實。申報企業不得擅自篡改相關報表信息,對于偽造、提供虛假材料的項目申報單位,不予支持,在政策實施周期內不得再次申報,并按《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進行處理,已獲得的項目支持資金須退回市商務局。
(二)不重復申報。本政策與“培育壯大網絡消費市場相關獎勵政策”不重復享受,如企業同時符合本政策中多項支持條件,由企業選擇其中一項申報。
(三)信用記錄良好。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范圍的;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納入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懲戒的;經市商務局審議其他不予支持的。
六、其他事項
本文件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生效,至2024年1月30日截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務局
2023年3月6日
業務咨詢聯系人:消費促進處(聯系電話:55579648)
項目申報聯系人:市流通經濟研究中心(聯系電話:85950782)
附件下載:
附件1:資金申請表
附件2:2023北京消費季市級重點活動表
附件3:市區兩級業務辦理電話及通訊地址
》》2023北京消費季商家參與活動報名方式及報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