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北京城鄉居民醫保繳費通告
按照“醫保核定、稅務征收”原則,依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京人社農合發〔2017〕250號)相關規定,為確保2020年12月經醫保部門核定繳費的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順利完成繳費享受醫療待遇,現將2021年1月份繳費方式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繳費方式
(一)銀行代扣繳費方式
北京市稅務局分別于2021年1月7日、15日委托參保人選擇的銀行進行扣款,并向參保人在醫保信息系統留存的參保人或其親屬手機號碼發送短信,反饋銀行扣款結果。
(二)銀行柜臺繳費方式
北京市稅務局已聯合12家銀行(郵儲銀行、北京銀行、農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華夏銀行)開通銀行柜臺繳費業務。參保人需攜帶參保登記時使用的身份證件(代繳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及參保人參保登記時使用的身份證件)于2021年1月4日-15日(工作日15:00前,雙休日除外),前往上述銀行網點柜臺辦理現金繳費業務,其中,已留存扣款銀行賬號的參保人在7日、15日不能辦理銀行柜臺繳費業務。
(三)網上自助繳費方式
2021年1月20日-23日6:00至22:00,24日6:00至18:00,參保人員可使用在醫保信息系統留存的參保人或其親屬手機號碼注冊并登陸“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進行網上自助繳費。
二、溫馨提示
(一)建議已在醫保信息系統中留存扣款銀行賬戶信息的參保人優先選擇銀行代扣繳費方式,并確保在銀行代扣前1日賬戶余額充足,以及確保醫保信息系統中留存的扣款銀行賬戶名稱、銀行卡號與實際的扣款銀行賬戶名稱、銀行卡號一致,如不一致將無法扣款成功。
(二)未在醫保信息系統留存扣款銀行賬戶名稱、銀行卡號的參保人請選擇銀行柜臺繳費或網上自助繳費方式繳費。
(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外的身份證件辦理參保登記的參保人,參保人或其代繳人如選擇銀行柜臺繳費方式,請前往郵儲銀行或交通銀行辦理銀行柜臺繳費。
(四)參保人可于完成繳費次月5日后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查詢繳費成功結果。
(五)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相關事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17〕29號)執行,咨詢服務熱線12333;繳費相關事宜咨詢稅務部門服務熱線12366。
由于春節假期等原因,2月份繳費方式及時間另行通告。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