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0〕389號
各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28號)要求,結合北京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新生學籍和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在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以下簡稱“平臺”)上進行。
(二)教育部招生數據齊全和及時到位的情況下,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應于9月底前完成,特殊情況要于11月底前完成;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應于10月底前完成。
(三)學籍注冊與招生部門要協調配合,做好錄取信息的互通與共享,做好復核、復測相關工作,把握好相關政策,做好學生類型標注。
(四)新生學籍和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完成后,要督促落實學生在平臺進行核查,確保每個學生對自己注冊信息的查詢和確認,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教育部高校學生學籍信息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
(五)工作中遇到問題,政策方面的請與市教委高校學生處聯系;技術方面的請與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學籍與就業事務部聯系。
高校學生處聯系人:張道明 66074808
中心學籍與就業事務部聯系人:王威威 60910249
中心地址:北京理工大學國防科技園1號樓3層315室
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
(一)新生入學后發生的學籍變動或信息調整,請在注冊學籍后按在校生信息維護處理。
(二)如發現招生數據中存在錯誤,高校應主動聯系生源省級招生辦公室,由生源省級招生辦公室向教育部申請更改備案的招生數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學校。
(三)各校單獨招錄的港澳臺僑學生,請將本校出具的錄取手續報送現場,或遠程傳送相關材料圖片。考生號編寫規則如下:
港澳臺僑本專科:20P5+5位學校代碼+6位流水號 如:20P510002000001
港澳臺僑研究生:20Y5+5位學校代碼+6位流水號 如:20Y510003000001
(四)參軍、未報到或取消入學資格的新生,要在平臺招生數據中進行標注。
三、在校生信息維護
(一)及時處理在校期間發生的學籍變動和相關信息調整。新生注冊集中辦理工作結束后,可于每周三在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繼續辦理相關手續。
(二)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修改或變更,請按市教委《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學生在校期間修改或變更學籍身份信息工作的通知》(京教學〔2018〕2號)的規定辦理。
四、學年電子注冊
學生升學和上學年發生的學籍變動及獎懲情況要在平臺及時登記和標注,內容和要求如下:
(一)學籍注冊
學生升級后注冊前的學籍狀態為“待注冊”狀態,高校應將所有“待注冊”的學生注冊成下述情況之一:
1.注冊學籍,學生進行“學年注冊”后,其學籍狀態應變成“注冊學籍”,表示該生在新的學年已獲得學籍。
2.暫緩注冊,指由于欠繳學費等原因暫時不予學年注冊的情況,需要單獨進行標注。學生補繳學費后,高校可隨時將其學籍狀態處理成“注冊學籍”。
3.保留學籍,指由于參軍等原因需要保留學籍的情況。退役回校繼續學習時應及時處理成“注冊學籍”。
(二)學籍變動
指發生的升級、跳級、留降級(重修)、轉學(入、出)、轉專業、復學情況。
(三)獎懲及違紀處理
上報上學年學生獎勵和處分情況。如存在多項獎勵或處分應據實填報。
五、材料報送
各高校請于10月30日前,將本校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情況、典型做法和問題建議等,行校文連同電子版報市教委高校學生處。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0年9月10日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通知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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