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0〕167號
各區教委:
為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期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幼兒園干部教師培訓工作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創新教師教育模式,強化教師教育培訓實踐能力的提升,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決定遴選30所幼兒教師教育培訓實踐基地園,承擔北京市幼兒教師教育培訓實踐任務?,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目的
在全市范圍內遴選一批具有教師專業發展特色、能夠提供深度教育實踐體驗的幼兒園作為教師教育培訓實踐基地,充分發揮
其在師德教育、課程改革理論與實踐、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的突出優勢,引領、促進各級各類幼兒園的共同發展,探索更具有活力、更貼近實際的教師教育方式,進一步健全幼兒教師教育培訓實踐工作規范,完善幼兒教師教育培訓實踐體系,為社會培養關愛幼兒、擅長保教、素質全面的幼兒園教師,在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建設的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
二、遴選范圍
全市公辦幼兒園。
三、遴選條件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園方向,堅持黨的領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依法治園。
(二)重視教師專業發展,具有一定數量和水平較高的區級以上骨干教師作為帶教導師,能夠滿足開展教師教育培訓的指導工作需求。
(三)幼兒教師教育培訓的管理制度健全,組織實施規范,具有開展教師教育培訓的組織保障。
(四)具備較好的園本培訓(研修)基礎,能夠提供開展相關研修培訓活動所需的場地、設施等資源條件。近五年承擔過國家級或市級幼兒教師實踐培訓任務,并獲得良好效果。
四、承擔任務
(一)承擔北京地區相關高校學前教育師范生的教育教學實踐任務;
(二)承擔由市區教師培訓(研修)機構開展的新教師培訓中的實踐學習任務;
(三)承擔農村與城區普通幼兒園骨干教師的實踐培訓任務;
(四)承擔市級幼兒園教師培訓(研修)項目組織的教育教學觀摩和考察交流等活動;
(五)承擔相應的教師培訓(研修)課程資源開發任務。
教師教育培訓實踐基地園應按照培養培訓任務的具體要求,結合自身的辦園特色,以及教育、教學、課程、師資等優勢基礎,個性化設計實踐培訓活動,制定本園可承擔的任務方案。
五、遴選程序
遴選30所左右北京市幼兒教師教育培訓實踐基地園,按照幼兒園申報、各區推薦和市級評審的程序開展。
(一)幼兒園申報。幼兒園按照遴選條件向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表見附件1)。重點突出培訓特色、教師隊伍以及條件保障。
(二)區級推薦。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區域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初審篩選,確定推薦幼兒園(參照附件3《各區申報名額分配表》),填寫《區級推薦匯總表》(附件2)。各區推薦時,要兼顧各類幼兒園的比例。
(三)市級評審。市教委人事處、北京市幼教師資中心聘請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遵循堅持標準、確保質量、全面評價的原則,對各區報送的幼兒園材料進行專家評審,提出入選北京市幼兒教師教育培訓實踐基地園名單,經市教委審定。
六、工作要求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幼兒教師教育培訓實踐基地園遴選工作,安排專門人員具體負責。各參評幼兒園須實事求是,認真填報相關材料。
七、報送材料要求
(一)報送時間:2020年9月25日前。
(二)報送材料:
1.北京市幼兒教師教育培訓實踐基地園申請表(附件1,一式五份,A4紙雙面打印)
2.區級推薦匯總表(附件2,一式兩份,A4紙打印)
以上材料須同時報送電子版。
(三)紙質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幼教師資培訓中心(海淀區阜成路北三街5號 首都師范大學學前教育學院)
電子版發至郵箱:ssdxqpx@sina.com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0年5月28日
北京市幼兒教師教育培訓實踐基地園申請表
區級推薦匯總表
各區申報名額分配表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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