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0〕111號
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北京高校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管理辦法》(京教研〔2018〕13號)相關規定及工作計劃安排,今年上半年我委決定開展北京高?!半p一流”建設年度成效評估工作?,F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及基準時間
1. 評估對象
本次評估是對北京市支持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名單的在京34所高校、市教委批準立項建設的99個高精尖學科(含結對共建的28個學科)進行年度成效評價。
2.評估基準時間
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自批準立項建設至2020年3月31日。
二、評估方式及時間安排
本次評估采取自我評估、客觀評估、專家評估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實施,根據評估工作需要對部分單位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評估。
各在京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各高精尖學科收到通知后抓緊進行自我評估工作。
本次評估工作委托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具體實施,整體評估工作于2020年7月完成。
三、材料報送及要求
1.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名單的34所在京高校,以學校為單位填報《北京市支持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年度工作自評報告》(一式10份);
2.入選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建設項目的99個學科(含結對共建的28個學科),每個學科填報《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建設年度工作自評報告》(一式10份)。
各高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提交材料務必客觀真實,弄虛作假者一票否決。
請于2020年4月27日將上述材料原件及一份電子版光盤報送至市教委科研處。
此次評估將作為下一階段加強動態管理的重要依據。各高校及學科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自我評估,結合既定建設計劃和任務完成情況全面總結建設成效與經驗教訓,做好評估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0年4月21日
北京市支持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年度工作自評報告(框架)
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建設年度工作自評報告(框架)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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