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旦可以領結婚證嗎
答:不可以。按照國務院規定日期執行,北京市各婚姻登記處正常法定假日不進行業務辦理,業務辦理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周六只辦理進行預約的業務,周日不辦理業務。
在北京市區內辦理婚姻登記,預約受理日期為15日內的工作日,截止到前一天下午15:00。
結婚登記的申辦材料
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一.當事人申辦條件:
1.男女雙方自愿結婚;
2.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
3.均無配偶;
4.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不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
若內地居民之間結婚登記還需滿足: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為北京市;
若北京居民同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居民結婚登記還需滿足:當事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為北京市;
若是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居民之間結婚登記還需滿足:當事人一方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為北京市,且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二.攜帶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
(一)內地居民攜帶
1、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可為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2、本人有效的戶口證件(戶口簿、集體戶口本人頁、戶籍證明原件)。
(二)現役軍人攜帶
1、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可為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2、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
3、《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三)港澳臺居民攜帶
1、有效的港澳臺居民身份證;
2、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3、經港澳臺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證明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四)華僑攜帶
1、本人有效的中國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五)外國人攜帶
1、本人有效的護照;
2、所在國公證機構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提交非中文文本的應同時提交同本同格式的中文翻譯件。
(六)婚姻狀況為離婚或喪偶應攜帶
1、婚姻狀況為離婚的:離婚證/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一審判決應攜帶生效證明);
2、婚姻狀況為喪偶的:喪偶證明(應能證明雙方為夫妻關系及原配偶死亡)。
(七)以上證件、材料原件均需A4紙復印件1份,建議您提前準備;
(八)結婚證件照,雙方2寸(5.3cmX3.5cm)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證件照片3張。
提示:
1、當事人戶口簿婚姻狀況要和本人實際婚姻狀況一致。
2、在北京行政區域內,辦理結婚登記根據身份類別不同所需材料不同,請您根據雙方身份類別進行提問。例如(北京居民同臺灣居民怎么辦理結婚登記?)
身份類別:北京居民、內地居民、華僑、外國人、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