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申請業務辦理權限辦理規范
一、受理條件
納稅地在西城區,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等單位,其中企業近一年納稅額(不包含個人所得稅)原則上應不低于 100 萬元。
二、辦理程序
單位登錄北京國際人才網(http://www.bjrcgz.gov.cn/),在“業務辦理登錄”下選擇進入“單位入口”,使用“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單位認證信息登錄,首次登錄須完善單位信息,在“附件管理”中按要求將相關材料上傳至對應附件名稱中,如無對應附件名稱,則上傳至“其他材料”中,并提交“申請業務辦理權限”。【平臺】生成的“單位關聯代碼”為單位確認為員工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唯一識別代碼。
三、申報材料
1.單位誠信聲明(附件 1 單位誠信聲明,須加蓋單位公章,并由單位法人簽字,落款日期在 90 個自然日內,且晚于其他所有申報材料落款日期);
2.單位近一年(自然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原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示例)
3.單位工作居住證辦理工作規定(即單位自行制定的工作居住證辦理標準,須包含職務、入職年限、社保基數、收入金額、最低學位、在京合法穩定住所等,并注明單位工作居住證業務辦理部門負責人及聯系人姓名、電話,加蓋單位公章并由單位法人親筆簽名,規定不得低于《西城區辦理工作居住證指南》中個人新辦、續簽、聘用單位變更、證件基礎信息變更、證件業務信息變更等事項辦理規范中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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