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應稅收入標準調整
詳見下表:
備注:個人月平均應稅收入應達到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一定倍數(詳見海淀區《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辦理指南)且每個月應達到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以上。應稅收入為《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中的申報收入或《申報收入查詢記錄》中的收入。
2024年1月1日起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應稅收入標準調整
詳見下表:
備注:個人月平均應稅收入應達到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一定倍數(詳見海淀區《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辦理指南)且每個月應達到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以上。應稅收入為《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中的申報收入或《申報收入查詢記錄》中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