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朝陽區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實施細則(試行)》(朝人社發〔2019〕12號)規定,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等合法注冊備案的機構。原則上應在朝陽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并繳納稅費滿1年,其中,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注冊資本應不低于100萬元,年納稅額原則上不低于20萬或近三年累計納稅不低于60萬元。滿足以上條件,單位可在“朝陽區人力社保局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申請指標,取得指標后可登陸“北京國際人才網單位平臺”申請辦理工作居住證賬戶權限。
子公司或分公司申請指標可參照《朝陽區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申請指標時對分公司注冊資本暫無要求。
》》北京朝陽工作居住證每年可申請幾次?
》》2023北京朝陽工作居住證指標分配及相關工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