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個人隨往人員變更
【事項名稱】
單位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個人隨往人員變更(證件業務信息變更)
【設定依據】
1、《北京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事局關于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若干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3〕29號);
2、《朝陽區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實施細則(試行)》(朝人社發〔2019〕12號)。
【申請條件】
1、單位:
已在朝陽區成功辦理工作居住證開戶。
2、個人:
持有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為“有效狀態”。
【辦理材料】
1、上傳《誠信聲明》原件彩色掃描件,申請人和單位(法人或授權人)手寫簽字,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專用章。
2、上傳隨往子女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以下其中一項即可):
(1)隨往子女系戶籍地計生政策范圍內生育的,需上傳父母結婚證、子女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
(2)隨往子女系違反計生政策生育的,需上傳父母結婚證、子女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
(3)隨往子女系未婚生育的,需上傳子女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以及其他可體現其與申請人有直系血緣關系的相關材料。
(4)隨往子女系父母離異的,子女由申請人撫養的,需上傳申請人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子女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
3、上傳申請人近12個月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信息)原件彩色或黑白掃描件。
【辦理機構】
朝陽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
北京市朝陽區將臺路5號院15號樓A座(普天實業創新園內)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聯系電話】
010-57596100
郵件咨詢:cygfzx-hum@bjchy.gov.cn
【投訴監督電話】
010-12345
【收費標準】
無
【辦理流程】
1、系統申報
(1)申請人登陸“北京人才工作網”點擊在線辦事欄目的人才業務辦理平臺個人入口,跳轉至“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按照系統要求完善個人信息、系統填報和資料上傳。
(2)單位經辦人登陸北京人才工作網,點擊在線辦事欄目的人才業務辦理平臺單位入口,跳轉至“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按照系統要求完成相關資料上傳,并對員工的全部信息及材料進行核查,核實無誤后進行線上提交。
(3)單位經辦人登陸“朝陽區人力社保局人力資源管理系統”進行預約辦理。
2、線上審核
服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線上審核系統信息。
3、辦理個人隨往人員變更
服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辦理個人隨往人員變更。
【審批時限】
20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1、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個人隨往人員變更實施全程線上辦理。
2、上傳的電子材料印章清晰、內容完整(含封面、編號頁)、不得有遮擋;內容連續、方向正確;格式為PDF掃描件。
3、所有打印件(原件彩色掃描件材料除外)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4、企業納稅地為本區但工商注冊地非本區的,除上傳正常所需申報材料外,還需上傳本單位近期繳納稅費憑證原件彩色掃描件(含涉稅信息查詢告知書或企業稅收完稅憑證,其中涉稅信息查詢告知書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5、系統升級后不再隨往配偶,只可增加隨往子女信息。
6、需預留20個工作日用于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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