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畢業生落戶北京年齡條件
原則上畢業生本科不超過26周歲。
?在校或休學期間創業的畢業生,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辦理引進:
(一)畢業生本人為創業企業發起人或主要創始人;
(二)創業企業創辦時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轉讓、后期入股等情形);
(三)創業企業屬于本市重點發展的產業,創新創業成效突出或帶動就業效果顯著。
?畢業生引進辦理流程
(一)調查需求
9月底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匯總分析主管單位報送的下一年畢業生需求。
(二)分配指標
10月底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向主管單位分配下一年指標數量。
(三)確認落戶期限
主管單位指導用人單位與畢業生協商確認后,選擇工作滿半年或三年辦理落戶。郊區中小學、幼兒園及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引進的畢業生工作滿三年辦理落戶。
(四)申報公示
1.次年1月至8月,用人單位通過“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向主管單位提交畢業生信息。
2.主管單位審核無誤后,經畢業生本人同意,通過官網公示擬引進畢業生的姓名、年齡、畢業院校、學歷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單位的監督電話和聯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內反映的問題,主管單位應及時核查處理。
3.經公示無異議的,主管單位通過系統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畢業生信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審核通過的,主管單位或用人單位自行打印《XX年北京市引進畢業生審批表》及《接收函》;審核不通過的,停止辦理引進。
(五)辦理落戶
1.達到約定落戶期限后,用人單位通過系統填報畢業生的畢業證書編號、學位證書編號及原戶籍等信息,主管單位審核并提交落戶信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比對審核通過的,主管單位自行打印《非北京生源報戶口介紹信》;不通過的,撤銷《接收函》,停止辦理落戶。
2.主管單位到公安部門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六)畢業生落戶完成后,將《XX年北京市引進畢業生審批表》存入畢業生個人檔案。主管單位將各類會議決議、請示報告、公示等材料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