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畢業生引進
為落實《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圍繞“四個中心”功能建設,不斷提高“四個服務”水平,進一步營造發現、引進、培養、留用優秀畢業生制度環境,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寶貴人才資源作用,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制定《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
用人單位按照以下渠道,申請引進畢業生:
(一)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一級企業,以本單位作為主管單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
(二)區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本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為主管單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
(三)非公有制企業等其他用人單位,以注冊地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為主管單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注冊地與納稅地不一致的,經納稅地同意,可通過納稅地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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