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1日訊:為進一步做好平果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及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根據平果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平果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平政規〔2018〕2號)的規定,我中心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財政聘用編外人員1名,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平果市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工作中心工作人員1名(三類崗位)。
二、招聘要求和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黨和國家實行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安排;
3.能吃苦耐勞,作風踏實,責任心強;
4.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漢語文學、文秘類等專業或具備辦公室工作經驗以及寫作能力優秀者優先;
5.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間出生),性別不限;
6.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勝任聘用崗位工作;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違反規定不得聘用為編外聘用人員的。
三、聘用人員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平果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平政規〔2018〕2號)有關規定執行,實行聘用制,合格者與平果市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工作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實行動態管理。進行年度考核,對年度工作勝任的予以續聘。對年度工作不稱職、不能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與待遇
按照《平果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平政規〔2018〕2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五、主要工作職責
聘用人員在平果市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工作中心領導下開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及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相關工作,服從工作安排。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公開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審批、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不進行筆試。
(一)發布公告時間:2023年8月31日
(二)報名時間: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本人現場報名)
(三)報名地點:
平果市行政信息中心大樓三樓附樓C308平果市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工作中心,聯系電話:0776-5669331。
(四)報名材料及要求:
1、填寫《平果市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工作中心編外聘用人員應聘報名表》、《個人基本情況表》。
2、提交材料: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張。
(五)資格審核:
由平果市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工作中心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對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發現不具有報名資格或偽造報名材料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六)面試時間及范圍
1、組織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面試。
2、面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及時公布。
3、面試時間:待定(以平果市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工作中心綜合股通知為準)。
4、面試地點:待定(以平果市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工作中心綜合股通知為準)。
5、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經工作人員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考場。
七、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遞補體檢人員,體檢結果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體檢結束確定擬聘人員后,擬聘人員須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八、公示、審批與聘用
人員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網公示3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公示不合格或上報材料不合格等情況的,均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被聘用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聘用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用人單位每年對聘用對象進行年度考核,并報主管部門備案。聘用期滿,由用人單位按相關程序辦理續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單位按相關程序辦理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項和要求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條件方可報名。報考人員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招聘咨詢電話:0776-5669331(平果市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工作中心綜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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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編外人員應聘報名表.xlsx
附件2:個人基本情況表.doc
平果市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工作中心
2023年8月31日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