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18年南寧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2013名)》已于2018年4月3日發布,本次南寧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3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歲;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五)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六)具備2018年南寧市事業單位及機關后勤服務崗位公開考試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定向招聘隨軍家屬人員的崗位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經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隨隊手續的駐邕部隊現役軍人配偶,且隨軍家屬為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含使用后勤控制數)人員。
(八)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應具備:須服務滿2年且在崗或者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其中,參加區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其生源地或者戶籍必須為廣西。“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含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自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符合崗位所需條件人員。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18年南寧市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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