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來賓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18年來賓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868名)》已于2018年4月3日發布,本次來賓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68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26日~2000年5月25日期間出生)。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定向招聘隨軍家屬人員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招聘縣鄉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寬,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決定;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6.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九)其他
1.學歷為大學本科及以上的報考人員,其招聘范圍面向全國;學歷為高中、中專、大專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者戶籍必須為廣西;
2.報考定向招聘隨軍家屬人員的崗位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經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隨隊手續的駐來賓市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且隨軍家屬為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含使用后勤控制數)人員;
3.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崗位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在廣西服務期滿(以各項目規定的服務期為準)且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我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城市街道(社區)黨建組織員”等項目人員。
4.港澳臺居民應聘時按《關于做好臺灣居民在桂事業單位就業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號)和《關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7〕25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報名采用線下報名的方式,直接與來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
5.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可報考,并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面試。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18年來賓市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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