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申報辦理指南
辦理機構: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辦理地址、電話:單位依照就近和便利的原則,到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手續。各管理部的地址和電話在“ 公積金網點一覽表 ”中。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至下午4: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到管理部辦理當天完成
辦理程序:
一、單位登記應提供的材料
(一)國家機關需出具單位設立批準文件;事業單位需出具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其他城鎮企業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城鎮私營企業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經營性分支機構、辦事處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民辦非企業單位需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需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單位填制的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二、單位登記的程序:
(一)單位經辦人預先填制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到管理部辦理登記手續。
(二)管理部接柜人員審核《單位登記表》中單位信息項目填寫是否準確完整、單位名稱及代碼與所提供的資料是否一致、單位性質代碼填寫是否正確、單位證件號碼是否準確無誤、相關材料與表格填寫是否相符、相關人員是否簽字,審核《單位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填寫是否準確完整,審核是否加蓋單位公章、材料是否齊全及復印件與原件是否相符。
(三)審核無誤后,管理部接柜人員將《單位登記表》的有關信息錄入歸集系統。操作完成后,系統自動為該單位生成單位登記號。單位登記號在系統內始終唯一,是單位在管理中心辦理各項業務的標識。
(四)管理部接柜人員打印機制《單位登記表》一份,樣式如下:
機打樣式
單 位 登 記 表
年 月 日
單位全稱:
(五)機制《單位登記表》經單位經辦人核對無誤后,管理部接柜人員蓋章退單位經辦人,并將單位登記號手工標注在單位填制的《單位登記表》右上角處。
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辦理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50號令)
2.《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
》》2014年北京市商品房現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2014年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流程、原則及政策性貼息業務詳解
》》2014年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及流程大全
》》2014年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流程大全(最新)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條件、流程及擔保須知(2014年最新)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常見問題問答集錦
住房公積金的匯繳和補繳的辦理指南
一、住房公積金初始登記
1.單位初建住房公積金時,依“填表說明”,填寫一式兩份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 報歸集部門,同時提供單位印鑒卡一式兩張完成初始登記。
2.“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的實際張數要與“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上附匯繳清冊的張數一致。
3.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原則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歸集部門編報本單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
4.繳存額核定后,在住房公積金年度內可變更一次,單位應重新填報“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和“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并在“住房公積金登記表”空白處注明新匯繳額起始匯繳月份。
5.單位辦理登記手續應提供的材料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準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外地派出機構代表處或辦事處需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注冊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住房公積金的匯繳
由單位向所屬管理部提交一式四聯、由單位套寫的“住房公積金匯繳書”和根據匯繳書開具的轉帳支票一張。
如果匯繳當月發生因職工調入、調出、離退休、新增職工等情況引起匯繳金額變動時,單位應同時提交一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匯繳書”、“變更清冊”及據以填制的轉帳支票配套使用,“匯繳書”金額與支票金額一致。
三、住房公積金的補繳
由單位填寫一式四聯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和一式二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并開具轉帳支票到所屬管理部辦理。
》》2014年北京市商品房現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2014年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流程、原則及政策性貼息業務詳解
》》2014年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及流程大全
》》2014年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流程大全(最新)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條件、流程及擔保須知(2014年最新)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常見問題問答集錦
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和封存的辦理指南
一、住房公積金的轉移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帳戶,并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帳的帳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帳戶帳面余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鑒)。
二、住房公積金的封存
由職工所在單位在辦理匯繳時填報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即可辦理,恢復繳存時也由單位通過填報“變更清冊”予以啟封。
》》2014年北京市商品房現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2014年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流程、原則及政策性貼息業務詳解
》》2014年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及流程大全
》》2014年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流程大全(最新)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條件、流程及擔保須知(2014年最新)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常見問題問答集錦
住房公積金對帳查詢計息
住房公積金對帳單是每年一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繳存職工核對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情況的憑證。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每年的6月30日完成結息后,將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上的余額情況以對賬單的形式打印出來,一般是在7、8月份發放到職工手中。
住房公積金對帳單上列有如下幾方面的明細內容:
姓名:繳存職工的姓名;
個人登記號:繳存職工在住房公積金系統中的編號;
所屬單位登記號:繳存職工所屬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系統中的編號;
職工編號:繳存職工在所屬單位中的編號;
身份證號碼:繳存職工的身份證號碼;
上年結轉:指上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本息余額;
本年繳存: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期間累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包括單位資助部分和職工個人繳存部分;
本年提取: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期間累計提取的住房公積金;
利息:指上年結轉及本年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利息。
本息合計:對帳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本息余額。
》》2014年北京市商品房現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2014年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流程、原則及政策性貼息業務詳解
》》2014年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及流程大全
》》2014年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流程大全(最新)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條件、流程及擔保須知(2014年最新)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常見問題問答集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