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月1日起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1、住房公積金在保證繳存職工提取的前提下,優先滿足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從2015年1月1日起,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20萬元,購買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仍為80萬元。 2、貸款額度不再依據個人信用等級上浮。 3、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貸款額度=(月個人繳存額/繳存比例-最低生活保障金額)/對應貸款年限的月均還款額系數。 4、市民具體能貸款多少,可登錄公積金中心網站,通過貸款計算器查詢。 推薦閱讀:北京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最新) |
2015年1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其他新政策:
貸款額度不再依據個人信用等級上浮。
對于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北京繳存不滿規定繳存時間的職工,繳存時間可以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取消新建商品房評估。
政策原文:北京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