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因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
一、購房人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辦理途徑有兩種:
途徑一: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申請,到住房公積金柜臺辦理。
第一步,登錄系統。
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首頁右側【個人網上業務平臺】,選擇【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中心)】,點擊【注冊用戶登錄】,輸入賬號、密碼和驗證碼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辦理業務(未注冊的用戶可在登錄頁面辦理注冊開通)。
提示: 個人注冊僅支持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繳存人。操作步驟:點擊登錄頁面的【注冊開通】,根據系統提示,填寫校驗個人信息,閱讀并勾選確認《綜合服務渠道個人用戶注冊協議》,填寫聯名卡驗證信息,設置交易密碼和登錄密碼,完成注冊。
第二步,選擇提取事項,錄入提取信息。
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在新事項申請列表中點擊【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進入事項申請頁面。
在“基本信息”欄目下系統自動反顯用戶基本信息,“婚姻狀況”為“未說明的婚姻狀況”的,需強制選擇一個狀態。“婚姻狀況”選擇“已婚”后,點擊“婚姻信息修改”按鈕后,系統通過北京市民政系統進行校驗,有記錄的選擇一條記錄系統自動回填;無記錄的,錄入相關信息,并上傳“結婚證”影像。
在“房屋相關信息”欄目下,選擇“所購房屋類別”和“房屋產權人”,點擊頁面空白處,查詢成功后系統返顯信息;未查詢到房屋相關信息的,需錄入所購住房建筑面積、所購住房坐落、購房金額、售房單位名稱,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應在表內注明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號。上傳“上傳購房收據/購房發票”和“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影像。
在“提取人賬戶相關信息”欄目下,填寫“本次提取金額”,選擇【收款人聯名卡銀行】,系統自動反顯相應的聯名卡卡號。
第三步,個人授權、承諾。
閱讀并勾選確認《個人信息核查授權、承諾書》,點擊【提交】,系統顯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請,打印回單。
在提交成功頁面,點擊【打印回單】,打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如需查詢業務辦理機構,點擊【經辦網點】,點擊【確定】,提取申請完成。
提示:申請事項提交成功后,申請人可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公積金-已申請的提取事項記錄】,在頁面“網上可提取事項記錄”欄中,點擊【查看明細】,可以查詢已申請事項詳情,點擊【打印回單】,可以補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
第五步,住房公積金柜臺審核辦理。
本人辦理:申請人本人攜帶《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一份、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購房收據或購房發票原件、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
經辦人辦理:經辦人攜帶經辦人本人身份證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攜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個人授權委托書》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途徑二:通過住房公積金業務柜臺辦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申請人因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房改售房或集資合作建房單位給申請人開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據原件(只能提供收據復印件的,需售房單位在收據復印件上蓋章)。收據遺失的,由售房單位出具收到購房人支付售房款具體數額的說明;單位不出具說明的,將依據成本價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房價款計算公式核算。購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若申請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并辦理過同套住房的提取,轉移至北京地方后申請繼續提取同套房屋剩余限額的,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無需提供其他材料。申請成功后,申請人在中直分中心的提取額度清零。
第二步,柜臺辦理
本人辦理: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經辦人辦理: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填寫《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攜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個人授權委托書》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繳存的繳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經辦網點】可查詢分中心及經辦網點地址。
二、夫妻一方提取后,配偶因同一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若夫妻雙方均在北京地方繳存住房公積金,配偶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
若申請人配偶在中直分中心建立公積金,且在中直分中心辦理過同套住房提取,申請人在北京地方申請提取時,共享配偶方在中直分中心剩余提取額度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申請人提取額度為配偶方剩余額度的一半,配偶方在中直分中心的提取額度同時減半。
本人辦理的,由本人攜帶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經辦人辦理的,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三、繳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辦理過購房提取,中斷后可再次申請提取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辦理過購房提取,提取金額未達到購房款總額,中斷后可再次申請提取。
本人辦理的,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經辦人辦理的,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攜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個人授權委托書》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的繳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經辦網點】可查詢分中心及經辦網點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