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之外的住房,繳存職工及配偶應無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購房提取記錄,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1)購買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所在省內住房;(2)繳存人及配偶在京無房,購買天津、河北省內等住房。
一、購房人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辦理途徑有兩種:
途徑一: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申請,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柜臺辦理。
第一步,登錄系統。
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首頁右側【個人網上業務平臺】,選擇【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中心)】,點擊【注冊用戶登錄】,輸入賬號、密碼和驗證碼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辦理業務(未注冊的用戶可在登錄頁面辦理注冊開通)。
提示: 個人注冊僅支持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繳存人。操作步驟:點擊登錄頁面的【注冊開通】,根據系統提示,填寫校驗個人信息,閱讀并勾選確認《綜合服務渠道個人用戶注冊協議》,填寫聯名卡驗證信息,設置交易密碼和登錄密碼,完成注冊。
第二步,選擇提取事項,錄入提取信息。
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在新事項申請列表中點擊【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進入事項申請頁面,在“基本信息”欄目下系統自動反顯用戶基本信息,“戶籍”一欄為系統返顯,“身份證簽發機關(省/市)”按身份證背面簽發機關的省/市填寫,需要上傳身份證影像,“婚姻狀況”為“未說明的婚姻狀況”的,需強制選擇一個狀態。“婚姻狀況”選擇“已婚”后,點擊“婚姻信息修改”按鈕后,系統通過北京市民政系統進行校驗,有記錄的選擇一條記錄系統自動回填;無記錄的,錄入相關信息,并上傳“結婚證”影像。“配偶戶籍”按照戶口簿記載的戶籍填寫,“配偶身份證簽發機關(省/市)”同申請人一致,“所購房屋坐落”省/市與配偶身份證簽發機關(省/市)一致的,需上傳配偶身份證影像。
提示:1.“戶籍”信息若與實際不符,可點擊網頁上方“個人信息”-“戶籍所在地”進行修改。2.“所購房屋坐落”省/市與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簽發機關所在地省/市均不一致的,還需上傳本人或配偶戶口薄照片。
在“房屋相關信息”欄目下,錄入“房屋所有人”、“借款合同編號”、“放款時間”、“所購房屋坐落”、“所購住房地址”、“還款周期”、“貸款金額”、“購房金額”。需要上傳借款合同原件、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影像。
提示:“借款合同編號”、“放款時間”、“還款周期”按照借款人與商業銀行或異地公積金中心簽訂的貸款合同內容填寫。
在“提取人賬戶相關信息”欄目下,填寫“本次提取金額”,選擇【收款人聯名卡銀行】,系統自動反顯相應的聯名卡卡號。
第三步,個人授權、承諾。
閱讀并勾選《個人信息核查授權、承諾書》,點擊【提交】,系統顯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請,打印回單。
在提交成功頁面,點擊【打印回單】,打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如需查詢業務辦理機構,點擊【經辦網點】,點擊【確定】,提取申請完成。
提示:申請事項提交成功后,申請人可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已申請提取事項記錄】,在頁面“已申請提取事項記錄”欄中,【申請進度】展示該事項審核狀態,點擊【查看明細】,可以查詢已申請事項詳情,點擊【打印回單】,可以補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
第五步,住房公積金柜臺現場辦理。
經辦人持經辦人本人身份證、攜帶《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一份、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借款合同原件、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二手房)原件、申請人戶口本原件(購房地址所在的省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購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
提示: 請仔細閱讀系統提示信息,以免遺漏相關提取材料。
途徑二:通過住房公積金業務柜臺辦理。
第一步,填寫表格
本人填寫《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
提示:“聯名卡開戶銀行及聯名卡卡號”需為申請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若申請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時已辦理過公積金聯名卡的,可以繼續使用。如需辦理約定提取,請填寫約定提取信息,選擇約定提取周期。“申請人簽字”需為本人簽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二步,提供材料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借款合同原件、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戶口本原件(購房地址所在的省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借款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若申請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并辦理過同套住房的提取,轉移至北京地方后申請繼續提取同套房屋剩余限額的,提供填寫完整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無需提供其他材料。申請成功后,申請人在中直分中心的提取額度清零。
第三步,住房公積金柜臺審核辦理。
由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的繳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經辦網點】可查詢分中心及經辦網點地址。
二、夫妻一方提取后,配偶因同一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若夫妻雙方均在北京地方繳存住房公積金,配偶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
若申請人配偶在中直分中心建立公積金,且在中直分中心辦理過同套住房提取,申請人在北京地方申請提取時,共享配偶方在中直分中心剩余提取額度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申請人提取額度為配偶方剩余額度的一半,配偶方在中直分中心的提取額度同時減半。
將上述兩種情況所需材料準備齊全后,本人辦理的,由本人攜帶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經辦人辦理的,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三、繳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辦理過購房提取,中斷后可再次申請提取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辦理過購房提取,提取金額未達到購房款總額,中斷后可再次申請提取。
本人辦理的,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經辦人辦理的,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攜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個人授權委托書》,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